花系列的議題越捅越大,主持人、來賓、社論、民眾,甚至是「長官」都想要個說明。吊詭的是,他們都知道答案,有些事,就是現實的產物。
課本裡和SOP都寫的很合理:以零基預算的精神編列計畫經費,依計畫預算的排序分配經費,定期管控經費使用進度與情況,每年度檢討經費使用的合理性,並配合稽核單位之稽查,俾使經費發揮效益。
所以,理想的順序是「計畫→分項需求→預算」;再等核准後,「修正預算→修正計畫→執行→檢討→結案」。但多數是,長官有天突然叫人過去,說現在有筆錢上頭已經承諾要給了,要寫個預算表編個計畫,然後承辦人就回去座位寫作業了。
這就開始過五關嶄六將漫長花錢之旅,光「經費可不可以核銷」就會耗去大半時間,不然就是翻天找地先把上次案子拿出來頂著先。撰寫的過程是種藝術,寫實了,「要依長官指示」執行經費就會沒有彈性,寫虛了,就像現在花系列被追殺,把握的原則就是精確的朦朧美。沒有人會想幫忙,特別是一條鞭的那群,他們通常都是說「依規定辦理」。
不論是編列前與編列執行時,長官的指示常常像神諭,他們覺得可以的事,是一種先驗的存在,通常等到實際執行被會計單位退件時才會被檢驗,然後承辦人會驚覺,「咦,當初長官都是口頭指示跟暗示」。承辦人的機器人守則完全卡死自己的後路。
也別去怪審查的人,說他們不用心或是有什麼異心,每年從概算編起的各種文書往返後所產生的成山預算書,有幾個人有能力有時間看完。再說,公務的經費沒有想像中容易,審查所要包含的專業跟細節上山下海,除非制度保障專有一群人就做這檔事。但也還有政治力的介入與政策的因素,那往往凌於專業之上,蓋掉異聲。換句話說,即便審查人有疑問,但說與不說都是一樣結果。這些,只是徵候多或少,不可能沒有的。所以,這些人口口聲聲說不為難承辦人,但追查下去,只會抓到承辦人的辮子而已。
但要怪制度嗎?說核銷規定不合理?編列預算過程不專業?
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,再模糊的線還是標準,可以修可以討論可以諷刺,但不要就此說要廢掉,「鬆綁限制以求效益」絕對不是好事──你怎麼要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長官放棄神諭的權益呢?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