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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個很紅的怪人,叫慧慈(不是我們單位這個)。和之前許多莫名爆紅的人一樣,他們都活在自己的世界,連外行人都會猜,他/她是否該去做些諮詢。像這樣的人,因為特殊/笑點夠,常被消費,也許他們是自願的,但看來總有那麼不忍。

前天考到心情不穩的我,中午犒賞自己吃麥當當(我有台灣人的豪邁,現在吃最安全啦~)。點餐時,聽到隔壁櫃的店員語帶不耐的回應顧客,「妳想好要吃什麼再來點」。那個小姐也不以為杵,抱著史努比娃娃一直在說話。一會兒想跟店員分享買娃娃的歷程,一會兒說要以省錢的方式點餐,再一下說忘了帶早餐卡來買午餐。

其它的店員不吭聲,但一些人默默靠攏在已經不耐的店員旁,看似怕會有什麼意外。而膽小一點的,很明顯的就躲在柱後,但拉長了耳朵在聽。生氣的店員氣規氣,畢竟是服務業,最重的話也不過是請她讓讓,想清楚再來點餐。

我蠻同情那名店員,雖然我覺得消費這些人有些不忍,但在生活上,和他們相處的確有困擾。像店員和顧客只是短暫的對話,忍一忍就過去了,我之前帶到有輕微病史的訪員(政府單位輔導轉介),那才是災難。

他非常清楚自己的病史,和別人對他的不得不為,所以一但惹禍(像是拿我的胸部開黃腔、當面比出猥瑣的動作,工作上大聲擾亂電訪區的平靜...實在太多事),就會跟我說,「你知道我生病吧!」即使我已和政府機構多次反映,他仍改不了以病威脅的情況。

最後是他自己不要來的。不過,他再想來,我也不會收。

後來知道,那個傢伙起起落落的性格落差,是因為擅自停藥,我就更生氣了。他,他的家庭,和他的輔導人員有沒有想過,我不是他的褓母,甚至也沒有專業能力可以察覺情況並且做緊急的應變,萬一他病情惡化,從沒有攻擊性變成有呢。

很多人站在道德的立場,都會要求社會要包容,但這些人都不是真正跟他們相處的人,也沒有人教導我們該如何跟他們相處。講白點,那個在眾人面前被取笑身體器官,並且要耐住性子看他做猥褻動作的人,不是你。

我知道他生病不是自願的,但那不代表我就得要忍受他因為自身的「故意」所帶來的麻煩;如果他連服藥的基本動作都不願意,就不應該要到社會工作,沒有單位有義務只為他一人的起落影響整體。
(總算把這種會被罵的話說出來了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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