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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來到這兒後,常常覺得我們的社會文化寵壞了菁英,讓他們更理所氣壯的自外於人群,更傲視一般人為制度所做的努力。別的地方展現出什麼樣貌我不知道,但在公立學校,這些不以言喻的社會階段概念,來自於「老師們不懂」這句話,尤其提到經費有關的規定。

我們的社會給這些塔尖人物太大的空間了,以致於他們自認為可以不需要擔負任何社會角色。我們給做研究這檔事太崇高的地位,以致於他們不太尊重每件工作的價值。當然,我並非指涉所有老師都是如此,但的確有部分的老師需要檢討自己的心態與作為。

最常出現的情況是,老師們會提出超乎規定的要求。承辦人依規定告知無法作業時,老師們只會說,我們不懂,請你去想辦法。他們認為,學校花錢請這些「工作很輕鬆」的助理,做那些「不需要花腦筋」的行政工作,就是在替老師們處理瑣事。其中包括要承辦人想辦法要國科會收下逾期的計畫案,或者是違反政府會計規定核銷經費。

另外常出現的情況是要跟校內宣布新政策時,也被這句話頂回來。哪管你制做多精美的說明手冊,開過幾次說明會,一旦出問題,各單位回來的答案都是,老師不懂,或者是老師不知道。這占了至少八成,還沒算存心要誤會你寫的意思的那些。

就以經費核銷來說,我完全不能接受這句老師不懂,特別是那些常申請到計畫案的老師。他們很少認知自己是整個公務體系的一環,是納入這些死板板的規定的,而且他們不知哪來的公務行政養成教育,相信「大家都是這樣」或「以前就是這樣」的信念。也許,因職務分工不同,而不瞭解不同領域的工作內容,但這些核銷規定都不是天外飛來,昨天剛寫出來的,幾乎是不太會有過大的改變的。甚至在告知他們得到這個計畫的公文內,都白紙黑字寫著規定他們應達到的規範。

但他們還是可以說不懂。

我後來發現,在這裡面有更少的一部分人,他們不是不懂,是不想懂。他們很清楚,年度經費一定要當年完成執行,截止日期一到沒有後門可走(就算有也是要別人作灰色地帶的事)。像是執行率管控這檔事,早個幾年就開始宣導經費使用的時程與規劃,我甚至曾翻到10年前的舊資料就提到執行率的問題。他們就是太清楚裡面可能產生的漏洞,也太有把握行政人員替他們善後的不得不為,所以就順勢把責任推出,視規定為無物。

當然,真不是每個老師都是這樣。我是很真誠的強調,因為如果人人這樣,早就出事情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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